职工事假请假流程
职工在事前应写请假申请
按事假审批权限各级部门进行审批
职工按照审批的假期休假
职工假期期满后应及时向审批部门销假。若需续假应在假期未满时向审批部门申请,经批准后方承认其假期。若未续假而超期,按旷职、旷工处理
事假14天以内,标准工资(职等工资加基本津贴)照发;
事假超过15天以上的按日扣发工资

        事假审批权限:
1、 请假一周以内者,由科
       室审批;
2、 一周以上至两周由各院
       系部处审批;
3、 两周以上由学校审批。